关于达到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来华留学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 年修订)(西大研〔2020〕2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达到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来华留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至国际学院副楼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173957。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服中心)2024年8月20日
序号 |
学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级 |
层次 |
院系名称 |
专 业(领域)名称 |
1 |
1898391032 |
阿霞 (GABBASOVA ANASTASIA) |
女 |
2018 |
留学生(专业硕士) |
国际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